二零一四年四月二十日,贵阳市狮峰路社区居委会带两名医务人员到法轮功学员何华家中抽血,因抵制未抽成。八月八日十一点,南明公安分局花果园派出所片警汪中华,带两名手下人员,闯入家中以办身份证作DNA为名抽血,被抵制。汪即刻打电话叫来社区人员二名,共五人,一起上来架起何华强行抽血。然后再抽其母陶顺云(法轮功学员)的血。
公职人员藉势藉端侵害国家公民基本人权,执法犯法系加重身份犯,采终身追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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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明文保障公民基本人权不受侵犯。
二零一五年九月,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分别规定对法官、检察官办理冤假错案进行终身追责。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公安机关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正式施行。明确,公安人员造成重大错案终身追责。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自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七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