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怀仁县法轮功学员杨和平在怀仁县何家堡乡磨道河村被不明真相的村民诬告,被怀仁县公安局不警察绑架,责任人:怀仁610主任王志刚;国保警察:李长春、兰志强,后被怀仁县法院枉判四年,责任人:审判长:肖华云、审判员:李德文、王鹏。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六日,张树勇被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张向东伙同当地警察闯入家中绑架,三月八日下午,为躲避张树勇的律师会见把他送到距离本地约110公里外的朔州市平鲁区看守所,因此张树勇于9日早上开始绝食抵制,下午平鲁区看守所就拒收了。怀仁县看守所所长李长春把他从平鲁区看守所拉到了山阴县看守所,山阴县看守所听到他绝食也不敢接收,后来又把他转到应县看守所非法关押。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日下午,张树勇被拉到怀仁县中医院,由一个护士强制给他灌食,从鼻子里插管子,插得他鼻子都是血。他们又强制给他输液,直到后来,输进液体他全身开始抽搐,血压达到了170,全身冒汗、高烧,一个男医生多次掐他的眼眶,翻他的眼皮,赶快给他输氧抢救才缓过来,由于他近7天不吃不喝,从胃里呼出的非常臭的气味周围的护士和警察都说难闻。期间怀仁县看守所所长李长春在现场,带头虐待他的警察也是看守所的,因此李长春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日晚上,国保张向东、解军伟等人把张树勇用120车拉到大同市中国人民解放军三二二医院住院部5层的0513军人病房内,看守所所长李长春下令:让警察给他换了一个小号重型脚镣(看他腿细,怕他从里面抽出来),右手给他换了一个小号手铐(看他手腕细,也怕他从里面抽出来),故意拷的非常紧折磨他,致使他手腕疼痛难忍,直到很长时间都有很深勒痕。
看守所所长李长春几乎天天来看他是否妥协,并让护士把输液的速度调快了折磨他。
二零一七年四月三日凌晨一点多,张树勇被取保候审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