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单位:沈阳市东陵(浑南新区)公安分局五三派出所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朗日街22号 邮编:110180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八日下午沈阳市东陵区(浑南新区)公安分局五三派出所副所长程孝周,察谎骗开了牛桂香家的门,绑架牛桂香且戴手铐非法抄家。把牛桂香儿子也一起绑架走了(当天深夜被释放)。到了东陵公安分局奥体刑侦中队(他们只对牛桂香进行了简单的审讯,就于当天深夜把牛桂香劫持到沈阳市第一看守所去了。四月十九日,程孝周电话通知牛桂香家人牛桂香在深夜已被送到沈阳市第一看守所关押,将以刑法第三百条起诉。
后来,牛桂香家人找到程孝周要求放人,牛桂香家人说,“(牛桂香)都六十四周岁这么大年龄的人了,现在在看守所身体不好(高血压二百)。
程孝周说:“(牛桂香)身体可好了,比我身体都好,只是血压有一点高(其实牛桂香在看守所测血压时高压超过二百),那天我们抓她时她抓住铁条不放,我都掰不动她的手,她比我劲都大,我们去看守所提审她时,她一个劲的骂我们哪,现在上边有政策,六十周岁以上的也就判一年,判一年的话也就不用投监了,在看守所待一年就能出来了。”
就这样,程孝周欺骗牛桂香的家人在所谓的证人证言上签了字,该家人后来竟然成了构陷牛桂香的所谓十五个“证人”之一;后来直到牛桂香的所谓案子程序上走到法院了,家人再追问程孝周时,他才说他当时说的是最少判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