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上半年,长春市公安局第三看守所(地址双阳奢岭)多名恶警打死一普通犯罪嫌疑人张某,当时第三看守所的头头们决定像对待大法弟子一样,炮制了死于心脏病的假诊断。通知家属后,打算匆匆火化。
未料到张某的两个哥哥分别是吉林省白山市副市长和吉林省经委处长,他们坚持要见尸体,看守所不准,双方僵持不下,后家属30多人冲进看守所内抢尸体,发现人已被打变形了,立即拍照,并通过关系找到上级领导,向长春市公安局施压。长春市公安局的头头们打算给死者家属100万元摆平此事,遭到了家属的拒绝。
据悉,所领导大部份遭撤职(明慧曾曝光)。其中所长所伟,政委王甲臣,副所长王忠伟被撤职,并给予行政记过以上处分;主管监所的长春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副支队长赵宏民被记过处分;而直接打人凶手管教科科长刘闯、管教员孙振东和王艳闯最近分别被法院以故意伤害致死罪(应定为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14年和10年;2牢头狱霸也被判处10年徒刑。这些凶手恰恰都是残害大法弟子的刽子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