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86103
中文姓名:
王秋博
姓名拼音:
Wang Qiubo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阜新市政法委
工作单位地址:
阜新县政法委:
书记吴宝森 宅4188823768
“610”办:4188823766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辽宁省阜新市政法委副书记。

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六日,法轮功学员高雨民在阜新市彰武县彰古台镇发放关于法轮功真实情况的资料时,被彰武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崔海峰等人绑架、迫害,高雨民绝食抗议近六十天,出现生命危险,才被以取保候审的方式获释。

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一日,刚刚恢复好的高雨民遭彰武县法院再次绑架,于三月十四日被非法庭审,彰武法院唐兴全等法官对其非法判刑五年。高雨民依法提出上诉。市中级法院将此案发回彰武县法院重审。

市政法委书记刘宝兴、副书记王秋博及彰武法院法官等“国家干部”一再撒谎,反复欺骗高雨民的家人。他们的丑陋行径使本来因听信邪党谎言而对大法存有误解的高雨民家人,终于看清了中共迫害法轮功的违法与邪恶,他们请来了北京律师陈智勇来为高雨民做无罪辩护。

高雨民申诉到市中级法院。此时,彰武县法院及市政法委等百般使坏,欺骗高雨民的家人让其辞退正义律师,(虽没得逞,但也有一定的影响)高雨民不得不开始了再次的绝食,抗议对他的迫害。

当高雨民的姐姐们因担心弟弟的生命而去找政法委负责人时,王秋博居然还在诬陷说:学法轮功的人到最后都不吃饭等死……。如果没有这场迫害,没有这场杀戮,谁不愿在家过好日子呢?!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二日,在阜新市政法委副书记王秋博、市公安局局长杨振幅等人的压力下,阜蒙县检察院起诉了吴俊和等四名法轮功学员,此迫害案件被移交到阜蒙县法院。

二零一五年年初,经过了近十个月的非法关押之后,在市政法委书记王秋博等人的压力下,阜蒙县检察院非法起诉了吴俊和、李峰、王亮三名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4/28/辽宁阜新市受人尊敬的检察官遭非法庭审-308138.html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21/市委书记一句话-无辜百姓被庭审-303446.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2/19/受人尊敬的检察官为何遭关押--301692.html
优秀警察被劫入沈阳大北监狱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1/1/优秀警察被劫入沈阳大北监狱-299726.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