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四年十月十六日十四时许,王淑艳在工作单位被长春市凯旋路派出所、长春市公安局宽城分局国保大队、长春市公安局的警察联合绑架。在绑架过程中,一警察对其背摔导致王淑艳左臂脱臼。
十六日下午,警察将王淑艳带到家中,在她身上搜到家门钥匙,伙同长春市宽城区三辅街道书记吴耘芳等两人,进行了非法抄家。警察将其家内与大法有关物品摆放于客厅,让王淑艳站在中间拍照后,将其带走,且在未通知家人、家中无人的情况下,继续抄家。抄家时,警察抢走《转法轮》三本,周刊、讲法若干,真相币九百张,未装订好台历材料、台历纸、台历架若干,打印机四台,电脑两部(仅有一台为王淑艳本人使用,另一台为其家人使用),手机至少六部(其中有三部为家人使用),刻录机两部,无线路由器一台。
王淑艳家人接到消息后赶回家中,与警察理论,要求警察出示搜查证等相关手续,警察无法出示,叫来宽城区凯旋路派出所警察,并在家人打电话报警过程中,强行抢下家人的手机,反而将王淑艳的女儿反铐至宽城区凯旋路派出所,非法拘禁六小时。过程中,宽城区凯旋路派出所副所长赵岩对其家人说他是办案人。
十六日晚十点左右,警察将王淑艳劫持到长春市第三看守所非法关押。看守所对王淑艳左臂脱臼未进行治疗。
王淑艳被抓当天,亲属到宽城区凯旋路派出所找赵岩,说赵岩不在。给他打电话询问,赵岩又否认自己是该案的办案人,并否认王淑艳左臂脱臼的事实,还对家人说“爱上哪找上哪找去”。
直到十月二十三日,王淑艳左臂脱臼情况一直未进行处理。后经家人与律师反复要求,看守所才说,王淑艳目前已得到治疗。
王淑艳二零一四年十月十六日在工作单位被警察绑架,随后被抄家抢劫,至今已有五个月之久。家人找长春市宽城区分局预审科办案人杨立军(音)索要物品,他要求家人找原始办案单位,随即家人给凯旋路派出所副所长赵岩打电话索要,赵岩推脱责任说“看看东西有没有了。”
赵岩还谎说抄家过程中他没看到现金等物品,抄家全程都有录像(其实根本没有),非法抄家全过程王淑艳在现场(当日恶警将王淑艳带到家中后只要求王淑艳拍了几张照片就把她带走了)。抄家全程,除王淑艳女儿中途回家被恶警带走外,只有三辅街社区居委会书记吴耘芳和另一社区人员在场,其他均为警察(当时并未看到警察赵岩)。非法抄家当晚,王淑艳就被送至长春市第三看守所,派出所警察只给王淑艳看了物品扣押清单。长春市恶警互相推诿不认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