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四年九月九日晚九点左右,舒兰市溪河乡孔屯村法轮功学员韩福开车在路上行驶中,被亮甲山乡派出所李大海(副所长)、徐某(正所长)、警察马桩等几人劫持到派出所,警察于后半夜两点左右闯去韩福家,抄家,搜走笔记本电脑一台、打印机二台、大法师父法像一张、大法书籍等。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七日,舒兰市「610」人员又到韩福家,要求家人把律师退了,不退,就要在不告诉律师的情况下非法开庭。家人说:请律师是公民的权利,你开庭不通知律师是违法。「610」人员说:就是告诉你了。
溪河派出所所长李成、片警王永福及当地孔屯村书记徐占龙等人也相继到韩福家骚扰。韩福妻不在屋,他们问韩福的女儿,你妈炼不炼法轮功,要是炼,就签字。韩福的妻子现已流离在外,过着有家不能回的日子。
二零一五年一月八日,舒兰市法院在既不通知韩福聘请的辩护律师、也没通知家人的情况下非法开庭,暗箱操作,以《刑法》第三百条构陷韩福非法定罪,冤判三年。
唐天昊律师于二零一五年一月十八日冒着风雪赶到舒兰市已是深夜十一点多了。第二天到舒兰市南山看守所会见了韩福。韩福说开庭没有家属到场,整个过程也就有十几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