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086978
中文姓名:
刘纪世
姓名拼音:
Liu Jishi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葫芦岛市中级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电话区号0429,邮编125000)
院长: 柴学伟  办公室 3166501、3166472、3166469
副院长 3127502、3127504、3127566、3127508、3127509
纪检组长 3127507
政治部 3127484
办公室 3127438
督察室 3127451
纪检监察室 3127480
法医室 3127414
立案庭 3127403
第一刑事审判庭 3127464
第二刑事审判庭 3127472
审判监督庭 3127416
执行庭 3127459
法警队 3127406
内勤电话0429-3166465
刑事庭庭长:安静
刑事庭:高恩思、王建国、袁晓芳
刑二庭电话:3166468、3166472、3166471、3166487、3166469、3166470、3166449、3166428、3166449、3166504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葫芦岛市中级法院审判员。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法轮功学员尤跃宏。所谓的公诉人以“利用××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构陷尤跃宏。

兰律师问公诉人:一个平民百姓怎么能破坏得了法律的实施呢?他有这个能力吗?破坏法律实施那得是拥有很高公权力的人。就像周永康、李东生等人才能破坏得了法律的实施(此处被刘纪世(女、审判员)打断:这个问题扯远了)。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毫无根据的构陷 有理有据的辩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2/1/毫无根据的构陷-有理有据的辩护-300955.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