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法轮功学员尤跃宏。所谓的公诉人以“利用××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构陷尤跃宏。
兰律师问公诉人:一个平民百姓怎么能破坏得了法律的实施呢?他有这个能力吗?破坏法律实施那得是拥有很高公权力的人。就像周永康、李东生等人才能破坏得了法律的实施(此处被刘纪世(女、审判员)打断:这个问题扯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