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四年七月三日,卢俊的女儿收到一张对卢俊的非法“拘留通知书”;八月一日,又收到一张非法的“逮捕通知书”,上面盖的都是凤城市公安局的公章,警察心虚不敢在通知书上署名。参与迫害的公安机关人员:通远堡派出所崔常云、曾庆有;丹东网安支队大队长李强、民警赵德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