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五日,唐天昊接到法官宣剑的电话,让唐律师到哈尔滨市中级法院阅卷。十二月十日,唐律师会见张海霞的丈夫文英洲后,得知宣剑曾到看守所,在他的巧言令色下,文英洲写了撤诉文件。唐律师告诉文英洲,上诉是被告人的法定权利。文英洲同意上诉,并签署了二审刑事授权委托书。法官宣剑故意刁难唐律师,阻止他阅卷,唐天昊律师决定对法官宣剑提出控告。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上午,王宇律师在哈尔滨市第二看守所会见法轮功学员张海霞。这次接见后,王宇律师对家属这样描述到:看到张海霞现在的样子,我特别地揪心,比上次见到她时又消瘦了很多。她又不认识我了,眼神暗淡无光,没有一丝神采。张海霞被医院检查出,患有心脏病等方面疾病。
张海霞对王律师说:“我没杀人放火,把我家弄成这样?”王律师说:“法官来见你,你要把你的经历和他说啊。”张海霞说:“好,我听你的,希望他们别再给我打药了,不然我又什么都不记得了。”
下午,王宇律师去哈尔滨市香坊区中级法院阅卷,在法院法警要非法对王律师安检,王律师不配合他们的违法行为,法警无耻地说:“我们只听上级的安排,你看别的律师都配合”。言外之意,别的律师配合安检,都违法,你王宇怎么就不违法?王宇正告他:“违法不分大小”。
随即,王律师打电话告诉法官宣剑:法警要非法对我安检,不让我上去。宣剑回答:那我管不了。王律师看到宣剑在推卸责任,明知法警的违法行径,予以放纵。王律师正告他:那我就只能去检察院控告了。
黑龙江省哈尔滨法轮功学员秦爱敏二零一八年八月十四日被道里区法院非法判4年、罚金一万元。秦爱敏在看守所提出上诉,案件被送到哈尔滨市中院。半个月前,秦爱敏的律师去中院询问案情,被告之,宣法官(宣剑)亲人生病,休假回家照顾亲属。助理说,宣法官已经将秦爱敏的刑期 由4年变为2年,并给律师看了上报材料。但说院长不同意,要维持原判。
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七日中午,哈尔滨市中级法院法官宣剑给秦爱敏的丈夫打电话说维持冤判,案卷已转给道里法院。目前判决还没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