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106
编号:
E000087482
中文姓名:
刘福顺
姓名拼音:
Liu Fushun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良乡派出所
工作单位地址:
房山区公安分局良乡派出所:010-69351019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镇良官大街58号 良乡派出所 邮编:102488
电话60331012 、60333822
所长:牛宝
李云龙13910425674 康博13031119110 田孝成13511024516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良乡派出所。

二零零零年四月份,赵晓清在区政府前的广场炼功,良乡派出所刘福顺来到跟前,将她的头与另一位法轮功学员的头相撞,然后揪着她们的头发被推上车,在车上刘福顺让她低头并让她在广场辨认哪个是法轮功学员,被她拒绝。在行宫小区警务室,她和其他三位法轮功学员拒绝回答警察的“审问”,上午十点她们被劫持到房山拘留所,拘留所不收。到下午五点单位来人接回教育局,王金生又让她写认识,她说:“到广场炼功是每个公民的自由,没有犯法。”拒绝了他的无理要求。

进入五月,赵晓清又来到北京中办、国办(信访办)上访,结果又被良乡派出所刘福顺劫持到房山拘留所,她拒绝警察的“提审”和签字,房山区公安分局以“破坏法律实施罪”将她刑事拘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十五年迫害,十三年漂泊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2/18/十五年迫害,十三年漂泊-301572.html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4/7/19/五年迫害 善恶果报不断 天理昭昭 生命自择(二)-79705.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