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55
编号:
E000087515
中文姓名:
呈堂
姓名拼音:
Cheng Ta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抚顺市顺城区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顺市顺城区检察院(最新的)
地址:顺城区裕城路21号邮编:113006
办公室:024-57496333 024-57496396(传真)
检察长徐刚 副检察长屈迟 副检察长李伟明13941334300
副检察长赵成民13500438608 政治处 付晔
办公室杨晶红
第一检察部批捕科科长李辉13941331266
吴双024-57496398(孙静王秀国案子负责人)
王超02457496349姜毓昆024-57496398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顺城区检察院公诉人。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法院于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六日上午九点三十分左右,在抚顺市南沟看守所对七位法轮功学员王家国、唐红艳、李力、王国英、魏少敏、王德芬、金哲进行非法庭审。

在法庭上,法轮功学员对公诉人呈堂的所谓证言、证据都表示异议,表示不认识所谓的证人,也没去过证人所说的地方,很多笔录也不是自己所说,没有签字画押,整个案卷中充斥着造假,律师还指出更荒唐的事实:几个当事人是二零一四年被抓,而警察所做的“笔录”落款时间竟然是二零一二年。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辩护律师说“法轮大法好” 法庭人员上演暴力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2/21/辩护律师说“法轮大法好”-法庭人员上演暴力-301790.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