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087531
中文姓名:
李波
姓名拼音:
Li Bo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古蔺县东兴乡派出所
工作单位地址:
电话:0830一7630023
罗跃进 电话:13982798345
张云富 电话:13118435360
杨光福
李 波
近照:
家庭住址:
李 波 东新乡派出所 办0830-7406006
迫害事实:
四川古蔺县东兴乡派出所警察。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日下午五时,古蔺县东兴乡派出所警察杨光福、李波与乡干部明方干等六人到李家寨村五组法轮功学员李常林家非法抄家,抢走了法轮大法师父法像、家用播放机和《转法轮》等私人财物,并把李常林劫持到东兴乡派出所。

警察强制李常林坐铁椅子,用手铐把他的双手铐在铁椅子上非法审问,不让睡觉,并强迫在审问材料上签字,李不签,一个穿098219号警服的警察强行给李常林眼睛里滴药物,使李常林双眼疼痛难忍,直流眼泪。但李常林忍痛讲真相、劝三退,讲善恶必报是天理,请他们不要迫害修真善忍的好人。十分钟后,来了两个警察打开铁椅上的手铐,拉李常林到水管处浇水洗眼睛。第二天老人的双眼还现红。

李常林拒绝写所谓放弃修炼的“保证书”,也不在非法审问材料上签字,于二十二日被强行抽血化验,警察把李常林之子李启涛找来“做工作”,强迫拉手签字按手印。

二十二日下午,李波一伙警察将李常林送叙永县拘留所,拘留所检查身体后不收。这样李常林才在二十二日被放回家。

二零一七年一月十三日中午,东兴乡派出所李波和乡综治办明方乾,窜到法轮功学员李常林家乱拍照、乱撕毁墻上对联,并非法抄家,抢劫大法书籍《转法轮》、《洪吟(四)》书及真相资料。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早上七点半左右,古蔺县东新乡派出所的李波带领大村派出所警察刘苏(音) 剑、洪晨钟等四人到东新乡李家寨村五组法轮功学员李常林家。

他们叫开门要搜查,李常林说:我儿子在广州打工,孙子们读书没人在家,我不开门。他们说:你不开,我们就破门搜查。李常林说:你们有搜查证吗?没有搜查证你们就在犯法。

他们这样就强行破门而入,把李常林的儿子和孙子的卧室翻了个底朝天,没找到任何物品。李常林说:“你们是执法犯法, 私闯民宅非法搜查。”并在坝子头大声喊:“父老乡亲们,派出所李波带领大村派出所警察,他们没有搜查证,强行破门而入非法搜查公民李启伦的房屋,他们在违法犯罪!”警察就把李常林打倒在地,强行铐上手铐,抬去丢在警车上,又到楼下李常林住的房间搜查,非法抢走法轮功师父法像一个,各种法轮功书籍和刊物、播放器、光盘。李常林问他们:“你们为什么绑架我?”他们说:“因你门上贴有真、善、忍好,法轮大法好。还贴法轮功的对联,就要抓你。”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四川古蔺县大村镇派出所警察私闯李常林家非法抄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4/28/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85648.html#19427232339-2
四川省古蔺县国保大队绑架骚扰法轮功学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2/8/二零一七年二月八日大陆综合消息-342843.html#1727224330-13
四川古蔺县乡干部、警察还在迫害无辜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2/21/四川古蔺县乡干部、警察还在迫害无辜-301773.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