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08764
中文姓名:
王某某
姓名拼音:
Wang Moumou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船营区司法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吉林市船营区法院地址:吉林市松江路87号  邮编:132011  传真:4830953  办公电话:4830958
船营区检察院地址:解放大路西11-2号  邮编:132011  总机:5081999-5401 
监察室:2496711  举报中心:2452000  反贪局:2496712  侦察科:2443611  公诉科:2443612
渎职科:2496709  武装部:4831186  4831023  4831011

迫害事实:
吉林市船营区司法局局长。2005年5月,吉林春光乳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曲江与船营区区委书记张晓兰、王××等达成协议,为船营区不法人员对大法弟子强制洗脑提供场所,而船营区有关部门为曲江企业提供方便和资金。在这种情况下,曲江开始把公司的招待所提供给有关犯罪单位,作为迫害大法弟子的场所。

2005年5月17日下午1点钟,在张晓兰、王××、市国保大队授意指使下,长春路派出所恶警、长春路街道的恶人在8路公共汽车站桩附近将年轻的女大法弟子李庆慧绑架;下午3点多钟,将70多岁的大法弟子王淑兰(原吉林监狱警察)在家中绑架;晚上6点多钟,又将大法弟子侯淑芬绑架;接着把她们劫持到刚办几天的洗脑班── 吉林春光乳业公司招待所内进行强制转化迫害。

到2005年5月19日截止,已有10多名大法弟子被劫持到招待所非法关押、强制洗脑。这里不但限制大法弟子的自由,还逼迫他们放弃修炼。每两个大法弟子被关在一个房间里,由两个恶人看管。恶人还对大法弟子的家属撒谎说:这里条件很好,没有逼供,只是每天“学习学习”…。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吉林市10多名大法弟子被劫持到洗脑班迫害(图)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5/21/102331.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