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凤城市宝山镇法轮功学员姜凤丽女士,二零一四年九月七日将一翻墙软件给了身穿便装的警察张平先,张随即打电话招来了派出所警察将姜绑架,并将其关进了丹东看守所。此后的几个月中,许多人都向张平先讲真相,希望他别再迫害法轮功学员。然而被中共谎言毒害的张平先不但不听劝告,还将姜凤丽移交检察院。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初,凤城检察院曾将案卷退回公安局,检方认为:证据不足。在这种情况下,警方本应放人,但是张平先竟指使司机兼协警马吉野作伪证构陷姜凤丽。马吉野为了当正式警察,配合检察院作了伪证。一个所谓新的“证据”就 “补充”上了。在十二月四日的非法庭审中,姜凤丽女士的辩护律师郑重要求法庭传唤马吉野当庭质证。然而无良法官潘淑琴却拒绝传唤证人就草草的休庭。几日后将姜凤丽非法判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