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87688
中文姓名:
张洪仁
姓名拼音:
Zhang Hongre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梅河口市政法委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原吉林省梅河口市市长。

在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二年担任市委副书记期间,极力追随恶首江泽民迫害梅河口市法轮功学员。多次在全市干部、群众大会上诬陷诽谤大法及大法创始人。并先后将梅河口市内数以百计的大法修炼者非法抓进看守所,送进劳教所,关进监狱。使众多的大法弟子失去工作,没有生活来源,被逼得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吉林省梅河口市610恶徒犯罪途中车祸死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15/89251.html#2004-11-14-eb-1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