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74
编号:
E000087780
中文姓名:
贾蕊
姓名拼音:
Jia Rui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新市区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阳光北大街829号(五一九路往西第一个路口西南角)
检察长:聂卫新3107601
副检察长:高福有3107603;李建军3107608;魏志芳(主管公诉)3107602。
纪检组长:李亚东3107606
反贪局长:郭保利3107609
政治处主任:朱鹏杰3107607
批捕科科长:冯志民;方芳。
起诉科科长:王岚;高玉柱13931228622。
公诉人:贾蕊;张月龙 3107620。
近照:
家庭住址:
公诉人:保定市新市区检察院 贾蕊(0312—3107620)
迫害事实:
新市区检察院“公诉人。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十一日上午九点半,河北保定市新市区法院在远离市区的荒郊野外的看守所会议室,对五十九岁的法轮功学员陈会然女士非法开庭,并且仅限两名亲属旁听。

开庭后,陈会然对强加给自己的罪名都不认可,始终坚持自己无罪。新市区检察院“公诉人”贾蕊宣读了所谓“起诉书”。起诉书中把国保大队警察从陈女士家中抢劫的大法书籍、电脑等私人物品作为所谓的“罪证”,欲将“陈会然曾被非法关押在劳教所”作为定罪依据,并借用刑法第300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编注: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来构陷陈会然女士。

陈会然的辩护律师依据中国现行法律有理有据的逐条进行了驳斥,最后,公诉人无言以对,主动提出退卷继续补充材料;律师则强烈要求:撤案,无罪释放当事人。

公诉人主动提出退卷继续补充材料,不是他们真正秉公执法的体现,而是继续非法关押迫害陈会然的借口。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保定法院躲到看守所开庭 律师要求撤案放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12/26/保定法院躲到看守所开庭-律师要求撤案放人-302003.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