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九日上午,胶州市法轮功学员宋桂香和女儿李雪开车去亲戚家,途中,胶州阜安派出所王春林等,将李雪的车拦下,非法搜查了车内的包、袋等物品,并将两人绑架到阜安派出所。
中午十二点多点,由胶州市公安局吴泽本带领伙同王春林及十几名警察至李雪家中非法查抄,同时将在家中的李梅(李雪的姐姐)也一同绑架,还抢劫了两台笔记本电脑、几台打印机、大法书籍、台历、光盘、真相资料、护身符、三部手机等大量物品,连同宋桂香刚领的两万元工资也拿走。
体检后,宋桂香因体检不合格,被送回家中,王春林将李雪、李梅转送到胶州市拘留所。在拘留所,李梅、李雪绝食抗议非法关押。绝食五天后,因李雪生命垂危释放,随后,绝食五天的李梅也被丈夫接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