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九日上午,胶州市法轮功学员宋桂香和女儿李雪开车去亲戚家,途中,胶州阜安派出所王春林等,将李雪的车拦下,非法搜查了车内的包、袋等物品,并将两人绑架到阜安派出所。中午十二点多点,由胶州市公安局吴泽本带领伙同王春林及十几名警察至李雪家中非法查抄,同时将在家中的李梅(李雪的姐姐)也一同绑架,还抢劫了两台笔记本电脑、几台打印机、大法书籍、台历、光盘、真相资料、护身符、三部手机等大量物品,连同宋桂香刚领的两万元工资也拿走。体检后,宋桂香因体检不合格,被送回家中,王春林将李雪、李梅转送到胶州市拘留所。在拘留所,李梅、李雪绝食抗议非法关押。绝食五天后,因李雪生命垂危释放,随后,绝食五天的李梅也被丈夫接回。
二零一八年八月八日上午九点左右,胶莱镇法轮功学员杜兆财、吴瑞芳夫妇被抄家,绑架,非法拘留在胶莱镇派出所滞留室一天一夜,翌日下午,杜兆财被非法关押到胶州市看守所,将吴瑞芳被非法关押到青岛第二女子看守所所(位于即墨市普东看守所内)。八月十日,家属收到胶州市公安局对杜兆财和吴瑞芳非法拘留的通知书,九月十三日,家属收到胶州市公安局寄来检察院对杜兆财和吴瑞芳非法批捕的通知书。杜兆财家中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打印机、大法书籍、师父法像、真相资料等被非法抄走。孙世坤(派出所案子负责人)与吴泽本(610案子负责人)拒绝让家属看物品清单。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日,杜兆财、吴瑞芳夫妇分别被青岛市黄岛区法院非法判刑6年,夫妻俩人已上诉。
四月七日,杜兆财女儿去青岛市中级法院,将《二审公开开庭审理申请书》及全村205人签名按手印营救好人的复印件递交给谭士海。
此次案件,胶州国保大队吴泽本诱骗杜兆财女儿说出自己家里情况,并让其签字,作为构陷其父母的证据,在全村205人签名营救后,吴泽本又逼问杜兆财女儿是谁让她做的,警察还到村里挨个落实签名的人。吴泽本多次参与绑架,迫害本地法轮功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