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51
编号:
E000088035
中文姓名:
李刚
姓名拼音:
Li Ga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茂港区公安分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茂港分局刑侦股副股长。

二零零二年元旦,李坤与吴金成、刘剑宗、李坤儿子李鑫华在茂名市区悬挂大法真相条幅、横幅。第二天半夜两三点, 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茂港分局共几十人,在茂南分局彭剑科长的带队下,包围了他们租住在茂名新坡商业城三街的出租屋,围住出租屋,又敲又拍,然后用铁棍撬开门,警察冲上二楼,抢走他们的台式电脑一台,彩墨打印机(佳能、爱普生)两台、联想多功能打印传真扫描一体机一台、以及装订印刷工具(铡刀等)一套 、大法资料一批,手机两台、Call两台等财物,并从他身上抢去二千四百九十元现金、从吴金成身上抢去一千一百八十元现金。参与迫害者有:陈力、梁伟彬、柯家豪、苏同佳等。

警察将他们四人绑架至茂南分局,不准睡觉,把李坤手用手铐反铐、戴着脚镣、脚尖踮地反吊在沙发的背后三日三夜。茂港分局自称绰号叫“李黑仔“的刑侦股副股长李刚(音)对李坤刑讯逼供,拳打脚踢,并穿着皮鞋踢他小腿胫骨,痛的李坤至休克。后转至茂名第二看守所刑事拘留二十多天后,被所谓逮捕转至茂名第一看守所,日夜奴工十几小时。茂南区检察院非法起诉李坤,茂南区法院于四月二十五日非法开庭,枉法判处李坤十四年,吴金成十四年、刘剑宗十二年、李坤儿子李鑫华五年。李坤上诉,茂名中院无理维持原判。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12/26/苦难中坚信真善忍-339387.html
修炼法轮功乙肝痊愈 李坤遭冤狱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12/修炼法轮功乙肝痊愈-李坤遭冤狱迫害-303004p.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