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驻马店市法轮功学员五十四岁的康富春在驻马店市城建监察支队工作,于二零一三年八月九日早晨八点钟在单位被绑架。康富春被非法关押一年多,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日遭非法庭审。
二零一三年八月九日早上七点五十八分驻马店市公安局雪松公安分局孙琳王建设等人员将为从市区铁路东光明路南段工作岗位带走(没有任何传唤手续)把康富春带到驻马店市行政拘留所一间闲置的办公室内,由市公安局国保支队余新站,雪松公安分局孙琳、王建设等对康富春开始轮流询问,并给康富春戴上脚镣和手铐。
“讯问过程中,孙琳、王建设不断击打康富春的面部,打得康富春满口是血,牙齿松动,直至当晚二十四点由另两名民警换孙琳、王建设的班,并采用无休止的下蹲酷刑方法对康富春实施迫害,这种酷刑一般人承受不了十五分钟,这种酷刑可使血液不流通,双脚肿胀,康富春说这样时间长了可能要截肢的,他们说:到时候让回流一次血,时间我们控制。可他们每次让康富春下蹲至少半小时以上,直至天亮。二十四小时的超时限讯问和拘传,其间没有让睡觉,并采用威胁、引诱、欺骗等方法收集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