朴英淑原工作单位是大庆市让胡路区油建器材站,因坚信“真善忍”做好人,被非法拘留三次:第一次1999年10月17日-2000年4月17日;第二次2000年6月18日-2000年8月10日;第三次2001年10月17日-2001年11月19日。被非法劳教一次:2000年8月10日-2001年4月。因不放弃追求“真善忍”做好人于2002年1月15日被非法判刑。在非法关押期间,王队长、干警王某某用拳头猛击朴英淑的右眼,被打得头脑发昏,眼流血,鼻流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