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从二零零七年,王绍政担任焦作市公安局副局长主抓迫害法轮功以来,对当地法轮功学员多次抄家、绑架、关押、非法劳教、判重刑及勒索巨款。如有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得眼睛近乎失明也不放人,非要勒索学员家属数万元才肯罢手。
积极追随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在二零零七年至二零一四年,王绍政担任焦作市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副局长期间,据不完全统计,仅焦作市区(不包括六市县)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就有:刘富珍、李雪梅、张百川、刘素贞、张凤清、薛如君、高芳、边博、冯秀梅等人;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有:黄淑敏、孙燕萍、王小青、王敏、还有和某、梁某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