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088249
中文姓名:
王绍政
姓名拼音:
Wang Shaozhe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焦作市公安局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焦作市解放中路358号 邮编454000
电话:0391-2281000
总机:0391-3933008,0391-3933009;
办公室:0391-3934376;刑警队:0391-3933026
局长:孟刚 0391-3919816  13523350000
副局长:张伟 0391-3933008转20325办、转20328家
焦作公安局国保大队邪教科科长
王铁星 13603892233; 0391-3933008转20631
副科长 张本忠 13939166940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原河南省焦作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等职务。

自从二零零七年,王绍政担任焦作市公安局副局长主抓迫害法轮功以来,对当地法轮功学员多次抄家、绑架、关押、非法劳教、判重刑及勒索巨款。如有的法轮功学员被迫害得眼睛近乎失明也不放人,非要勒索学员家属数万元才肯罢手。

积极追随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在二零零七年至二零一四年,王绍政担任焦作市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副局长期间,据不完全统计,仅焦作市区(不包括六市县)被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就有:刘富珍、李雪梅、张百川、刘素贞、张凤清、薛如君、高芳、边博、冯秀梅等人;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有:黄淑敏、孙燕萍、王小青、王敏、还有和某、梁某等人。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0/3/12/参与迫害法轮大法-中共河南人员遭恶报-402335.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8/11/3/130名中共公安局长遭恶报(2)-376549.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