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二日,法轮功学员何秀香、王秀英去移风镇前进村讲真相,被即墨市普东镇派出所警察绑架,已被非法关在普东看守所迫害四个月。
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二日,何秀香的丈夫和父母去普东镇派出所要人,但所长赵志强与副所长纪姜涛不接见,给其打电话,他们互相推责任,找借口,不放人。
一月十七日,何秀香的家属再次来到普东镇派出所,询问何秀香的情况。副所长纪姜涛电话告知家属,案子已到检察院,何秀香现非法扣押在即墨普东看守所。
一月二十二日上午,何秀香的家属到派出所要逮捕证,纪姜涛欺骗家属说:“逮捕证在检察院”。但是拒绝告知检察院的办案人员和电话号码。
后来,家属辗转打听到公诉人是赵良洲,到公诉科询问,赵说“逮捕证在派出所,我这里只有一个副本。”下午,家属又去派出所,将赵说的话复述了一遍。纪姜涛才悻悻的将逮捕证给何秀香的家属。
在此之前,普东派出所极其嚣张,所长赵志强、副所长纪姜涛态度恶劣,互相推诿,拒绝告知任何情况。派出所电话被曝光以后,态度才大为好转。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三日,辩护律师孙典军会见了当事人何秀香,了解到普东派出所纪姜涛、许志华在非法审讯何秀香、王秀英的过程中,由于两位法轮功学员“零口供”,不配合当局的迫害,纪姜涛、许志华强制两位法轮功学员按手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