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零年一月二十一日,军埠口镇原政法委书记花光勇等恶徒把法轮功学员集中到军埠口大队酷刑折磨。当时正是严寒,恶徒们强迫男学员光着背,女学员穿着秋衣,光着脚扫雪,然后在雪堆中站着。先是拳打脚踢,皮管子打断了换上三角带再打。
每天由司法所长恶人夏炳堂带领人强迫大法学员跑步三次,每次一小时,边跑边骂大法,如果有不骂者或跑的慢者,恶徒就用木棍或皮管子打。跑完后逼学员喝酒、抽烟。当时杨家庄村三十二岁的女学员刘云香怀有身孕,被打得流产。直到了腊月二十四日,每人被勒索罚款四千至六千元才放回家。
二零零一年夏天,一天半夜,中共不法镇长高忠德、副镇长戴清君、司法所所长夏炳堂、刘忠杰、王立参、张连海、孙庆禹(打手)、王金钟(打手)、曹夕臻(打手)、武继方(打手)、还有两名一姓胡一姓季的女人(名字不详),将大法学员绑架到镇上去进行了没有人性的折磨。恶徒拳打脚踢、警棍、电棍,大法弟子刘云香又一次被打的流了产,一名叫王荣香的女学员被当场被打昏死,于当晚送去军埠口医院。女学员刘锡珍被几支电棍电昏,恶徒泼上凉水再电,打的她身上黑色连成一片,鲜血和衣服沾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