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13
编号:
E000088582
中文姓名:
王又明
姓名拼音:
Wang Youmi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警员
工作单位名称:
枣强县刑侦大队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枣强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二零一四年五月三十日凌晨,河北衡水市、景县、故城、枣强县公安局出动大批警察,疯狂绑架了十几位法轮功学员,其中枣强县法轮功学员张洪国及妻子、女儿一家三口遭绑架。

当天凌晨,衡水市国保支队警察王斌、枣强县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马金利和刑侦大队王又明带队,围堵了枣强县法轮功学员张洪国的家,如同劫匪般翻越墙头,砸碎房屋的玻璃,闯入屋内,意图抓捕张洪国。当时张洪国不在家,只有他的儿子和儿媳在此居住,张洪国的儿子自卫,遭到了警察的殴打。警察非法抄家后,随即扑到在枣强县南关裕华小区的张洪国的另一处居所。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河北枣强县张洪国等三人面临非法庭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2/11/%E6%B2%B3%E5%8C%97%E6%9E%A3%E5%BC%BA%E5%8E%BF%E5%BC%A0%E6%B4%AA%E5%9B%BD%E7%AD%89%E4%B8%89%E4%BA%BA%E9%9D%A2%E4%B8%B4%E9%9D%9E%E6%B3%95%E5%BA%AD%E5%AE%A1-304299.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