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四年一月二日,曾被青龙山洗脑班迫害过的当事人刘让英、霍金平、吴东升,蒋欣波、陈冬梅、李延香、石秀英、孟繁荔、孟宪杰、潘淑荣、王平忠,石孟昌、韩淑娟夫妇的家属、于松江的母亲,及法轮功学员的亲朋好友及律师共二十几人来到黑龙江省检察院农垦区分院递交联名控告信,控告建三江检察院对前两次当事人投诉青龙山洗脑班控告的不作为;同时又以个人名义递交了每个当事人的对青龙山洗脑班的控告状。
上午检察院负责接待律师的是副检察长钱玉珉表示一定予以回复,请律师相信他们。下午接待当事人及家属的是胡姓检察官,他把当事人的控告信全部收下,并认真做了记录,表示一定调查并向上级反映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