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四年四月十二日,李晓波和从加拿大回国探亲的儿子李喆(加拿大籍华人),到龙泉驿区洪安镇土门村给村民送发法轮功真相传单,遭洪安派出所警察绑架。副所长付尤全态度恶劣,逼李晓波父子跪下,李晓波不从,就将他推倒在地。警察还非法抄了李晓波的家,四台电脑和打印机被抄走,没有打任何收据。李喆随后被遣返回加拿大。
为营救父亲,李喆回到加拿大后立即就为他聘请了国内律师。律师得知李晓波已被刑事拘留,洪安派出所刘江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七次对李晓波非法提审他。律师第二次会见李晓波的请求被无理拒绝。于是,律师再次前往成都市龙泉驿看守所,坚持要求依法会见李晓波,看守所多次请示后,终于不再无理阻挠。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九日,李贵生律师来到龙泉驿法院,通过诉讼服务中心查询到案件由法官金学强承办,随即打电话到刑庭办公室找他,打算依法递交手续并阅卷。接电话的是一位女士,询问了被告人是谁后,让他等候,一会儿回话说金学强不在。李律师问,书记员是否可以将案卷让他阅?随后被告知:不可以,因为案卷由金法官保管。
鉴于此,李律师将委托书和律师函通过诉讼服务中心法官夏章红转交金学强,然后李律师去看守所会见李晓波。过程中,陪同李律师的一名法轮功学员被当地平安派出所非法劫持。李律师也被滞留在派出所盘问了一个小时才送往机场,离开成都。那位学员在被非法关押一天后回到家中。
李律师等了二十多天,也没有接到法官金学强通知他阅卷的电话。十二月一日(周一),李律师在贵阳给金学强打电话,问收到他的手续没有?金学强说收到了。李律师问:我何时可以来阅卷?金学强说:周四来,他全天都在法院。
十二月,三日(周三)下午,李律师来到龙泉驿,电话联系金学强,说自己已到龙泉驿,明天可到法院阅卷。金却突然说要出差,叫律师不要来了。李律师告诉金,他几分钟就可到法院,可金学强坚持说他马上要走。李律师说:可以把卷宗交给合议庭别的法官或者书记员让他阅读,金学强还是说不行。李律师不解,问到:是你让我来的,怎么能这样?让辩护律师阅卷是你的职责,我大老远来两次了,都阅不了卷。金“法官”对他说,你再等我通知吧,撂下了电话。李律师几分钟内赶到法院,再打刑庭电话,接电话的女士一听说是李晓波的案子,就推托说金学强不在。
随后,李律师去龙泉驿看守所会见李晓波时,看守所竟非法抢夺李晓波写的辩护词,不让他交给律师。律师遂向检察院控告了看守所的非法行为。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律师再一次向当地检察院控申科控告龙泉驿法院“阻止辩护律师查阅卷宗”、“侵犯执业权利”等违法行为。就金学强的出尔反尔,检察院却回复说:金某确实是出差,但他没有事先通知律师是他工作上的失误。李贵生律师向龙泉检察院控申科提交了控告信。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七日,李喆在渥太华国会山庄,和国会议员Wayne Marston及加拿大外交部的人员见面,再一次当面要求加拿大政府能帮助营救他父亲李晓波。外交部的人说他会立即同他在北京领事馆的同事联系,由他们给当地的法院及律师联系,询问他父亲的情况(目前还未回复)。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成都龙泉驿区法院对李晓波开庭,两名律师为李晓波做了无罪辩护,有力的驳斥了当局的指控。当天上午,加拿大驻重庆领事馆的总领事欧阳飞到法院,希望能参加旁听,法院却以“外国人进法院,需得到法院批准”为由,不准欧阳飞进入法院。晚上九点,法官金学强对李晓波宣布判刑八年。李晓波的儿子李喆表示,这个审判是非法的,不公正的,将会委托律师上诉。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法轮功学员赵帮海、李常秋夫妇在龙泉驿区法院遭非法庭审,法官全学强、龙泉驿区检察院成员董前志(公诉人)。
当日,龙泉驿区法院门里门外都安排了很多警察与便衣,上午,旁听席都是他们安排的人,只剩下四个位置,家属才可以坐,据悉,旁听席上的人都是他们雇来的。在法庭上四位正义律师为夫妇二人做了无罪辩护。法官和公诉人多次打断律师和赵帮海、李常秋的发言,整个过程不能涉及敏感话题。
律师指出公诉人的证据不足与证据有造假的可能性,律师们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要求无罪释放赵帮海、李常秋。然而法官还是违心的宣判,赵帮海、李常秋均被诬判了七年。
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八日,法轮功学员袁学芬、文举平被龙泉驿法院非法庭审,袁学芬被枉判二年,六十九岁的文举平被枉判八年,责任法官是金学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