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七日,辽源市西安区法院非法宣判:六十二岁的法轮功学员田宜富与妻子张桂霞被非法判刑各五年,田宜凤被判三缓五,刘庆华被判三缓三,张艳刚被判二缓二,陈秀兰被判一缓一,判决书为(2014)辽西刑初字第97号,审判长周凤武,陪审员陈利民、佟国财,书记员王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