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一日,徐亚娟与另一名法轮功学员同行时,被石桥子派出所所长张喜平等人绑架的。之后,在凌河分局国保大队恶警黄健与凌河区检察院伪公诉人陈娓佳的构陷下,徐亚娟被非法批捕。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上午九点,锦州市凌河区法院非法庭审徐亚娟。审判长王锦文执法犯法,撒谎编造理由,限制旁听人数,只允许两名家属到庭。
面对公诉人陈娓佳的肆意构陷 ,辩护律师慷慨陈词,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法庭上徐亚娟陈述自己修炼法轮大法无罪,辩护律师要求当庭释放。
二零一五年二月二十七日,被非法关押在锦州市看守所长达四个多月的徐亚娟接到锦州市凌河区法院送来的判决书,她被非法判三年。徐亚娟不服,已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