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学员杜长印在沈阳北站附近修高架桥工地打工,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九日晚被绑架,关押在和平区看守所,四月二十二、三日期间,被非法逮捕;六月十二日被转到皇姑区看守所(沈阳三台子),至今被非法关押了一年了。
二零一五年二月六日,开庭的地方在沈阳市皇姑区法院的三楼,法院只允许两名家属旁听(法院不应该限制旁听人数)。开庭之后,审判长段雷发表一通法庭要求后,由审判员林风雷宣布当事人一些所谓的罪状(用手机上网和QQ聊天被人举报)后,问:是否属实?杜长印说:不属实。审判员又问:你承认不承认你是犯法?杜长印坚定的说:我没有犯法。这时审判员金军问:你为什么不承认你犯罪?杜长印把相关的法律拿出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九条……
还没等杜长印把话说完,审判长段雷就气急败坏的说:别说没用的,就问你承不承认有罪?杜长印肯定的说:我没罪。宪法规定信仰自由,言论自由,我传播的都是传统文化,讲善恶有报。审判长段雷马上阻止说:没人听你这些。
律师问杜长印:在看守所受没受到体罚和酷刑?杜长印说:在看守所里遭到二十四小时不让睡觉,遭六次殴打和熬鹰式体罚,一夜都坐在水泥地上。律师面向法官说:这就是在违反法律,侵犯人权,这就是在执法犯法。审判长忙说:法庭不谈这些。
审判员林风雷拿出所谓的“证据”(一组从杜长印手机上截取的照片),让随庭的助手拿给杜长印看,杜长印没有说话。蓝律师当庭做了辩护:我的当事人的手机是自己的私人财产,上网聊天是自己的言论自由,即使用QQ发给别人,也没有传播不好的信息,只是劝善让人做好人。特别是法轮功现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洪传,中共列出的十四种邪教当中,根本就没有法轮功。每个能上网的人都能看的到。如果你们(指法官)也上网看到了这些,那也是犯法吗?如果不是,那我的当事人为什么就有罪呢?法官当时无言以对。蓝律师接着说:法轮功以真善忍为准则,叫人向善做好人……
公诉人拿着卷宗宣读了几条所谓罪状,也都一一被律师驳回。律师有理有据的论述,使当庭的法官面面相觑,都很尴尬。
律师最后说:希望你们(指法官)认清形势,明白真相。法轮功就是让人心向善,道德回升,让人做好人,而且迫害正信的都没有好下场。江泽民在世界多国被起诉。审判长段雷怒气冲冲站起来,用手指着律师说:不要说了,休庭。开庭不到一个小时就草草收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