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89186
中文姓名:
姜新昆
姓名拼音:
Jiang Xinkun
性别:
职务职称:
法官
工作单位名称:
海林市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黑龙江省海林市莲花路1号,邮编157199
电话:0453-07321008,传真0453-07321008
办案人、审判长:姜新昆0453-8870025
院长:李辉7231001、15146300001
副院长:于游洋13115338888
执行庭庭长:崔海峰13946363555
刑庭庭长:郭冬梅
近照:
家庭住址:
海林市法院审判长:江新昆 办公室电话 0453—7117226 0453-7013911
迫害事实: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法院法官。

二零一零年九月二十三日,海林市法院院长李寿根,审判长毕旭,审判员刘利军,代理审判员姜新昆,书记员刘芳,冤判刘运祥四年冤狱。

牡丹江市海林市子荣小学教师、法轮功学员徐英,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下午五点多,在下班途中,被海林市国保警察绑架,被非法关押在牡丹江看守所三个多月。徐英的家人现聘请律师向有关部门提出控告。

在看守所关押期间,徐英被非法提审三次:前两次,她抵制迫害,不回答任何问话;第三次她不去,被强行架到审讯室。在牡丹江看守所里,徐英每天被犯人包夹看管,因炼功被四次定位(手和脚被恶警用铁链子穿脚镣固定到地板上)折磨,并遭警察指使犯人殴打。从十二月十六日,徐英开始绝食。

海林法院原准备在二零一五年二月十五日非法庭审徐英,后在律师交涉下,取消了二月十五日的非法庭审,据说打算在年后择日开庭。

海林法院立案迫害法轮功学员徐英的办案人:姜新昆。
庭长郭冬梅

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七日,五人被牡丹江海林市检察院非法批捕,后来被非法起诉到牡丹江海林市法院。大概八月十五日左右,八面通第一派出所通知曹淑芳到海林法院去一趟,法官姜新昆拿出检察院建议量刑书,告知他们五人将被非法判刑七年,还将被处以两万罚金。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五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穆棱市八面通镇大法弟子孙士伟的律师,到牡丹江市海林市法院递交材料和阅卷,被法官姜新昆刁难,蛮横阻止律师递交材料阅卷。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六日上午十点半,黑龙江省海林市法院法官姜新昆,对穆棱市四名法轮功学员孙士伟、高朋光、高永丽、石颖进行非法庭审。三名律师为孙士伟、高朋光、高永丽做了无罪辩护,信仰真、善、忍无罪。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日,海林市法院法官姜新昆下判决,高永丽被诬判六年零十个月,高朋光和孙士伟被诬判六年零六个月,分别处以两万罚金。石颖被诬判一年零三个月。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六日上午十点半,黑龙江省海林市法院法官姜新昆,对穆棱市四名法轮功学员孙士伟、高朋光、高永丽、石颖进行非法庭审。三名律师为孙士伟、高朋光、高永丽做了无罪辩护,信仰真、善、忍无罪。
三位法轮功学员正念非常足,坚决不认罪,认为信仰真、善、忍何罪之有。法官没打断律师说的话,法庭也做了记录。海林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公诉人闫明走出法庭后私下骂三位律师。

法院规定每家只允许进去两个人旁听。开庭前,穆棱市警察将高朋光妻子和高永丽女儿骗到派出所,并骗她俩签字,成了高朋光和高永丽所谓的“证人”,被海林法院强行取消了旁听的权利。于是,高朋光妻子向法官姜新昆递交“取消证人申请书”,姜新昆不接收。

七月二十日,海林市法院下判决,高永丽被诬判六年零十个月,高朋光和孙士伟被诬判六年零六个月,分别勒索罚款一万元。石颖被诬判一年零三个月,勒索罚款三千元。因被关押期限到了,已被放回家。海林法院只通知了当事人,没有告诉律师和家属。

七月二十七日才通知律师,而七月三十日就是上诉期限的最后一天。

二十九日上午,高朋光家属拿着高朋光的《上诉书》来到海林法院递交,法官姜新昆不在,家属给姜新昆打电话,说要交给书记员代收。姜新昆不让书记员收,还问家属怎么签出来的上诉书?并虚伪地说:我们自己去穆棱市看守所取。家属说:“我亲自来交你都不接,你还能取?”他们无语。最后家属无奈,只好用邮政EMS快递以邮寄的方式递交。

三十日姜新昆仍然拒收快递邮件,家属对姜新昆的违法行为准备控告。

这几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非法关押的详细情况请见《黑龙江穆棱市五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关押一年》一文。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黑龙江海林法院在没有通知家属和律师的情况下非法开庭,冤判黑龙江牡丹江法轮功学员徐英。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徐英家属到海林法院见到了主审法官姜新昆,姜新昆说徐英今年(二零二二年)三月份在广场和超市宣传法轮功。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律师到海林法院递交材料,却被法院告知二十二日开完庭了。家属提出质疑,三月份徐英一直在医院照顾母亲,因疫情原因在医院的陪护人员都是不让回家的,她是怎么到广场和超市的?况且三月份的事怎么八月份才来抓人呢?这不是明显的栽赃陷害吗?十一月二十二日上午家属也去了海林法院,并且见到了主审法官姜新昆,却无一人告知当天正在开庭审理徐英,而且海林法院为什么不等律师来就开庭,开庭也不通知家属?这不是知法犯法吗?

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七日,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法院法官江新昆和书记员胡海东,来到穆棱市找法轮功学员彭建普到医院作什么脑部检查,妄图迫害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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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海林市法院姜新昆诬判四位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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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