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089211
中文姓名:
李晓影
姓名拼音:
Li Xiaoyi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振兴区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振兴区检察院
地址:丹东市振兴区六道沟转盘振兴区检察院 邮编:118300
王学平 检察长(2013年再任),手机13604951999,办0415-2027999,专线
0415-6276467。
于春良 副检察长(主持工作)
唐喜国 副检察长 ,办0415-2027568,宅
0415-6276468,手机13842519009,专线0415-2190592。
张亚君 副检察长,手机15942570633,宅0415-2134537。
马庆懿 副检察长,手机13898500569,宅0415-2136762。
徐 伟 副检察长,手机13704159779,办0415-2027569,宅0415-6276469。
韩景武 副检察长,手机13841535578,办0415-2149305。
李 丹副检察长,手机13514150660,办0415-2021519,宅0415-6276489,专线0415-3177880。
黄小刚副检察长,手机13188389999,办0415-2027520,宅0415-6276420,专线0415-3173557。
刘 平 侦查批捕,手机13942558105,办0415-6276437。
张云鹏 案管科长,手机13941539809,办0415-6276451,专线0415-3134429。
张有利 公诉科长,手机13841538668,办0415-6276447。
孙国志 检察院公诉人,手机15102455660,办0415-6276483。
朱晓峰 检察院公诉人,手机13904950005,办0415-6276438。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辽宁丹东振兴检察院

辽宁丹东振兴区法院原定于三月十一日对法轮功学员范玉芹非法庭审,因法官陶占华去外地开会取消。后又定四月二日开庭,代理律师没接到通知,又取消。之后于四月八日非法开庭,法院仅限两名亲属旁听。


范玉芹对强加给自己的罪名都不认可,坚持自己无罪。振兴检察院公诉人朱晓峰、李晓影分别宣读了所谓公诉词。把和她一起被振兴国保和丹东纤维派出所绑架的丈夫(已非法判刑四年,现被非法关押辽宁监狱)的所谓证据妄图成为构陷范玉芹犯罪依据,说是这些和她也有关系,律师反驳这是庭审丈夫还是庭审范玉芹,搞错了吧,公诉人无语,又强行用刑法第三百条“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法轮大法是佛法,中共是真正的邪教)给范玉芹定罪。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丹东振兴区法院对范玉芹非法庭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4/17/辽宁丹东振兴区法院对范玉芹非法庭审-307639.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