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一年七月二十三日上午十点钟左右,李柱泽身着便服,戴着墨镜,带领七、八名便衣警察,开着警车到市区河南街一位六十多岁的法轮功学员李女士家,要强行抓人。李女士拒绝开门。李柱泽等人从市局调来带有万能钥匙的警察打开李女士的家门,将她绑架并抄家,还把不修炼法轮功的女儿也带走,审问并威胁:“如果供出其他法轮功学员的行踪就放了她的母亲”。李女士的女儿不从,便被非法关押了一夜,第二天李女士被送到市公安局劳教所。
在市公安局局长严利华、副局长李柱泽的主谋下,从市局到派出所一直用各种手段迫害当地法轮功学员。只要知道谁炼法轮功,就马上非法逮捕劳教。有的学员不得已流落在外,凡流落在外的均被市局非法“通缉”。整个珲春市从汽车站、火车站到大街小巷,到处贴着贴有法轮功学员照片的非法通缉令,而且在公安局派出所都公开写着谁给法轮功学员讲情谁拿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