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02
编号:
E000089322
中文姓名:
孙武正
姓名拼音:
Sun Wuzhe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徐州市丰县法院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江苏省丰县法院法官。

山东金乡县法轮功学员李拥军为营救妻子刘巧珍(被江苏丰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四年六月六日与周甚启(山东金乡县)、丁宝亮(山东巨野县)等法轮功学员,在从山东金乡去江苏丰县法院反映情况的路上,被一伙人强行拦下绑架至丰县公安局,第二天又挟持到丰县一宾馆内,连续五天五夜不让睡觉,且对其不停地辱骂,并非法制作许多虚假笔录、虚假证人证言,歪曲事实。

第一次对李拥军、丁宝亮、周甚启(取保治疗未出庭)、周金良四位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开庭是在二零一五年三月四日下午两点半,主审法官孙武正,公诉人王婉芳。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日,江苏省丰县法院再次非法对法轮功学员李拥军、丁宝亮开庭”。

依据规定,法庭应当解除对李拥军先生的械具,去除脚镣,李春富律师与陈建刚律师向法庭提出要求。审判长孙武正说:“械具不能解除,我们法警有法警的规则,你们就不要提这个事情了。”

辩护人提出明确法律依据,表示带着械具进行庭审这是违法的。岂料孙武正法官作出如下雷人言语:“违法就违法吧,你们可以庭后提交书面意见。”

辩护律师再次提出不能违法进行审判、必须依法审判、保障被告人权益的要求,孙武正法官猛击法槌:“你们不能再说话了,这个问题就说到这里。”

见法官如此任性,二位辩护律师打算不再纠缠这一问题,但提出请书记员如实记录法官发言的要求,这一要求被法官拒绝,书记员也没有如实记录。孙武正法官说:“你们是参加庭审为被告人辩护呢还是来和法官吵架呢?咬住这一两个问题能显示你们的价值吗?”辩护人回答:“我们为当事人辩护就是要依法维护他的权利,这能体现我们的价值。法官你说违法就违法吧,这是在违法呢还是在审判呢?请法庭实事求是,如实记录庭审事实。”

孙武正手指陈建刚律师,“法警,把他带出去。”立时四五位法警冲上前来,有法警高喊“拿手铐来”,不容陈建刚律师收拾电脑、案卷,将陈律师反剪双手架出法庭,关进法院临时羁押室。

随后不久,法警到羁押室威胁,“不听法官安排,纠缠一个问题不休,告诉你们,你们这样完全可以被拘留。”陈律师回答:那就依法办吧,该拘留请拘留,我绝不逃离绝不回避。法警表示“没那个必要”,随后将陈律师释放。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4/25/江苏丰县法官当庭称“违法就违法吧-”-307986.html
造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3/20/捏造证据被揭穿-检察官当庭跑掉-306458.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