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88
编号:
E000089324
中文姓名:
刘念宏
姓名拼音:
Liu Nianho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丰县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江苏丰县检察院检察官。

山东金乡县法轮功学员李拥军为营救妻子刘巧珍(被江苏丰县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四年六月六日与周甚启(山东金乡县)、丁宝亮(山东巨野县)等法轮功学员,在从山东金乡去江苏丰县法院反映情况的路上,被一伙人(没穿警服,没出示工作证)强行拦下绑架至丰县公安局,第二天又挟持到丰县一宾馆内,连续五天五夜不让睡觉,且对其不停地辱骂,并非法制作许多虚假笔录、虚假证人证言,歪曲事实。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日,江苏省丰县法院再次非法对法轮功学员李拥军、丁宝亮开庭。

四月二十日是第三次开庭,李春富律师与陈建刚律师共同为法轮功学员李拥军先生辩护。此前三月十七日庭审,因为辩护律师揭穿了控方的惊人捏造之举,检察官王晓娟、刘念宏中途逃离而被迫中止。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4/25/江苏丰县法官当庭称“违法就违法吧-”-307986.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3/20/捏造证据被揭穿-检察官当庭跑掉-306458.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