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089339
中文姓名:
张海全
姓名拼音:
Zhang Haiqua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榆次区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晋中市榆次区检察院地址:晋中市榆次区玉湖路43号 邮编:030600
电话:0354-3200993
电话:0354-3200950 邮箱:a010023589@163.com晋中市榆次区检察院检察长:干晋左晋中市榆次区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郭鸿雁检察员(公诉人):张海全(非法庭审的公诉人)、冀永丽、霍小平、高鹏飞、孙小鹏
榆次区检察院其他在职人员:景峰、任文君、朱美玉、韩继国、白照轩、韩利军、王飞、刘丽
近照:
家庭住址:
张海全0354-3200995
迫害事实: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检察院公诉人。

二零一五年四月三十日,由榆次区检察院公诉人张海全非法对唐华峰、刘增芳、王双春、郑健美、程贤德五名无辜的法轮功学员提出公诉,在晋中市榆次区法院非法开庭。但邪党晋中市榆次区610、国保、公检法密谋之后,突然在开庭前一天临时宣布取消开庭。之后定为五月十八日开庭。庭审当日,晋中市公安局榆次区国保队长申建军在法院门口设下圈套,绑架了前来参加旁听的十三名太原市法轮功学员和两名榆次区法轮功学员。

二零一五年十月三十日,晋中市法轮功学员王双春、刘增芳、唐华峰、郑健美、程贤德遭到晋中市榆次区法院冤判:王双春和郑健美四年,刘增芳和唐华峰三年零六个月,程贤德三年。

参与迫害责任人:晋中市榆次区法院审判长原琳琳、审判员柴富恒、榆次区检察院公诉人张海全、晋中市公安局城区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申建军等。

二零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国保队长申建军将“温朔雁案子”构陷到榆次区检察院。晋中市榆次区检察院接案子的公诉人是张海全。张海全说温朔雁在二零零六年“被判过”五年,这次所谓案子国保收集的“证据”多,大约要判七年。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温朔雁已被构陷到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检察院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6/22/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二日大陆综合消息-350008.html#17621233243-52
山西晋中王双春、唐华峰等五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冤判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1/5/-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五日大陆综合消息(二)-318700.html#1511504111-76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6/8/山西不法官员近期多次迫害好人-310574.html
拜年遭绑架 山西教师唐华峰面临庭审(图)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4/29/拜年遭绑架-山西教师唐华峰面临庭审(图)-308212.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