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法轮功学员北京奥运前被绑架、非法判刑
2008年7月14日,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610”、国保大队、公检法系统对桃源县法轮功需要发动了一次大规模的迫害行动,非法抓捕了近60人,数十人被非法劳教,13人被非法判刑,其中,原法轮大法桃源县辅导站站长彭伯祥2009年9月4日被非法判刑十三年,何丽桂被非法判刑七年,她曾于2001年10月22日被非法判刑四年零六个月。
参与迫害单位和个人:
610:周桂成(610头目 07366633610 07366611620 13975662298)、郑云清(610副头目)、陈勇华(15973608356)、刘昌清(13973608356)、刘萍莉(13974287550)
负责绑架的:国保大队的文承广、文承华、胡政权、周晓峰等和公安局的赵天玉等数十恶警。
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五名法轮功学员吴小云、方杏枝、曾明清、刘冬先、刘丽辉分别于2016年12月1日、13日、16日、23日、2017年1月11日遭绑架,并被非法刑事拘留。其中刘丽辉、吴小云、曾明清在新年前取保候审回家。吴小云、刘冬先仍然被非法关押在常德市白鹤山第一看守所。现面临非法庭审。参与绑架的是桃源县国保大队队长文承华和警察胡正权、方春来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