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法轮功学员北京奥运前被绑架、非法判刑
2008年7月14日,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610”、国保大队、公检法系统对桃源县法轮功需要发动了一次大规模的迫害行动,非法抓捕了近60人,数十人被非法劳教,13人被非法判刑,其中,原法轮大法桃源县辅导站站长彭伯祥2009年9月4日被非法判刑十三年,何丽桂被非法判刑七年,她曾于2001年10月22日被非法判刑四年零六个月。
参与迫害单位和个人:
610:周桂成(610头目 07366633610 07366611620 13975662298)、郑云清(610副头目)、陈勇华(15973608356)、刘昌清(13973608356)、刘萍莉(13974287550)
负责绑架的:国保大队的文承广、文承华、胡政权、周晓峰等和公安局的赵天玉等数十恶警。
负责非法起诉的单位: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检察院 非法起诉书的编号:湘桃检刑诉‘2008’248号 助理检察员:张金
负责非法审判的单位: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法院
非法刑事判决书编号(2008)桃刑初字第266号 审判长:范晏齐(13787871587) 审判员:莫晓唏 人民陪审员:鲁一鸣 书记员:艾艳萍 日期:2009年9月4日
刑事裁定书:(2008)桃刑初字第266-2号 审判长:范晏齐(13787871587) 审判员:莫晓唏 人民陪审员:鲁一鸣 书记员:艾艳萍 日期:2009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