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一日,法轮功学员刘艳舫、徐亚杰、杜振君在发真相资料被县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并被非法关押进铁岭市看守所。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七日,铁岭县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学员刘艳舫、徐亚杰、杜振君。
上午九点三十分左右,通往法院的道路两端拉起了警戒线,并有警察把守,监视并阻止行人通过。并有大量的特警分布在法庭的内外。法院以需要办旁听证的借口限制家属旁听的人数。最后只有四名家属进入法庭旁听。法庭的旁听席都被政法委、“610”安排的人占据,铁岭县政法委副书记兼“610”主任孙继刚亲自到现场操纵迫害。参与非法庭审的有铁岭县法院刑事庭庭长高波、主审法官刘宇生、公诉人田楠等。
徐亚杰当庭指控县国保大队云平等人对她刑讯逼供,用手铐把她吊起来双脚离地,长达二十多分钟。
四位正义律师在为三位学员做的无罪辩护中指出,修炼法轮功合法,迫害法轮功学员违法。主审法官刘宇生多次无理打断律师的辩护陈述。
非法庭审大约到下午两点三十分左右结束,当庭没有宣判。四月二十八日,法院通知律师,三位法轮功学员都被非法判刑三年。三人均已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