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089459
中文姓名:
李申
姓名拼音:
Li Shen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青龙县娄丈子乡政法委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娄丈子乡政府电话:
0335──7772348
0335──7772358
0335──7772368
0335──7772378
娄丈子乡派出所电话:
0335──7772256
迫害事实:
河北省青龙县娄丈子乡政法委书记。

李申,自从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以后迫害大法弟子,到大法弟子家到处乱翻、殴打大法弟子、搜大法书、逼迫大法弟子写保证书、悔过书,行为十分恶劣。

在一九九九年阴历九月二十五日下午三、四点钟,乡政法委书记李申,助理金钊力与警察共四、五个人开车到家,翻出一本手抄《洪吟》,当时吴春环一人在家,他们问吴春环:还炼不炼?说:炼。他们将吴春环拉到派出所,所长苏洪庆邪恶地说:你炼就让你过不好日子。直到晚上七、八点钟才让回家,李申还向家属索要二百元钱,未果。

一九九九年阴历十一月下旬,李申、金钊力等四五人又到家逼迫吴春环写“不修炼的保证书”,说:“你不写保证书,送你进看守所,谁谁谁都在那手铐、脚镣砸着呢!”吴春环被他们威逼、恐吓,违心写了。

二零零零年正月二十五日下午,李申、金钊力四五个人又到吴春环家骚扰威胁说:“还炼不炼?炼就跟我们走。”吴春环没去。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吴春环和成千上万的大法弟子一样,本着对政府的信任,实践法律赋予公民上访的权利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走上了上访之路。

吴春环家三个孩子在学校无法正常学习,乡里,派出所的人去学校恐吓,孩子的心灵受到很大伤害。吴春环回到家中,当时孩子上初中,品学兼优,成绩名列前茅,很渴望上学,吴春环两次找到娄杖子乡中学政教处主任马文东(音)(娄杖子乡朴杖子村人),吴春环问他:“马老师,为什么不让我女儿上学?”他说:乡干部李申告诉的。吴春环给李申打电话问,李申恶狠狠地说:“吴春环,你想让她上学,你先交三千元钱,再写不修炼的保证,否则不行。”吴春环问马文东:“你们不让她上学,你给开个证明,纸条也行。”他说:算劝退,不给开。从此吴春环女儿被迫失学,当时她才十五、六岁。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7/5/秦皇岛青龙县吴春环自述被迫害经历-350634.html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河北省青龙县娄丈子乡政法委书记遭报应-18/74957.html#ebao200404182-3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