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405
编号:
E000089556
中文姓名:
李天成
姓名拼音:
Li Tianche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昌邑区哈达湾派出所
工作单位地址:
哈达湾派出所电话:2738357  2738454  2409598 举报电话:6111111
所长:王辉 教导员:林长清
副所长:王文 材料内勤:许巍 户籍内勤:周丽
虹园经济开发区管片:付斌
石姓警察13019251133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哈达湾派出所警察。

二零一四年十月十六日上午,李玉华在吉林市和平花园小区南口门卫处往家走时,过来二个人,其中一人是哈达湾派出所警察李天成,还有一个没穿警服的人开着警车。李天成让李玉华停下,问她包里是啥?然后一把抢过兜子翻找。看到兜里有钱,就把李玉华绑架到派出所。

李玉华兜里有各种票面的人民币共计六百四十八元。其中一元上面有真相短语。非法审问后,派出所的警察和昌邑区“610”的人带她去家里非法抄家,还录了像。抢走了电脑、打印机各一台、四部手机、《天赐洪福》小册子、光盘,还有信件(在派出所警察把邮票揭掉拿走了),家里的所有钱(三千多元钱)存折、身份证等物品,所有法轮功书籍全部抢走。亲属事后去家中看到整个房间被翻的一片狼藉,值钱的东西都没有了。

李玉华被非法审问时,警察自问自答,编造假证据,说李玉华是在给街上的人发钱,警察才抓的,李玉华拒绝签字。晚上近六点时将李玉华劫持到吉林市看守所非法拘禁至今(二零一五年五月)。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吉林市李玉华老人被昌邑区法院非法庭审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5/19/吉林市李玉华老人被昌邑区法院非法庭审-309701.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