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73
编号:
E000089585
中文姓名:
李保军
姓名拼音:
Li Baojun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德城区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周方宝13905341935、桑英13583496588、
曲培华13583416320(在洗脑班参与迫害大法弟子)、姜山彤13395441268、邢升平13969239002

检察长:戴志军18553445101、05343012999
副书记:高建毅18505440016、13805342099、05343012996
副检察长:
银营军18505346002、05343012988
范福江18505345699、13396272699、05343012969
贾春峰18505345858、05343012955、13305342799
樊荔18505345866、05343012966
纪检组长:雒洪河18505345199、05343012968
工会主席:邢生平18505345877、05343012989
政治协理:于立新18505345499、05343012938
专职检委:于力红18505345388、05343012953
办公室:
主任:刘淑华18505345088、05343012916
副主任:
孟敏18505341617、05343012926
赵琳18505346606、05343012928
刘和新18505349767、05343012928
科员:
范宏勇18553496050、05343012928
张振兴18553496078、05343012928
政治处:
主任:戚翠英18505345371、05343012918
副主任:刘志伟18505446727、05343012917
科员:李强18553446796、05343012917

近照:
家庭住址:
李保军18505445966
迫害事实:
德城区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

二零一四年一月九日中午十二时许,德州市德城区公安分局国保大队张红旗、王文军、刘宁等十余人在不出示搜查令的情况下非法闯入李志强店铺,绑架了李志强和一同合租的理发店老板单秀芳,二零一四年二月十五日,检察院因证据不足,不予立案,李志强被非法关押一个月后放回。

张希坤等人不甘心,又多方搜集材料,恶意栽赃陷害。二月二十五日,张、刘等人罗织罪名向检察院递交了「提请批准逮捕书」,递交后,张、刘等人上下活动,尽一切可能再次构陷李志强。三月十二日,他们串通德城区检察院批捕科科长李保军下达批捕书。

二零一四年三月十三日,李志强在自家开的店里被国保警察刘大伟诱骗说,要核实一个事情,需要到长庄派出所一趟,问完就回来。骗去后直接带上警车拉到医院查体,随后送入看守所。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5/5/1/街坊联名营救好人-德州610操控法院枉判李志强-308288.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