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四年九月十九日上午九时,德城区法院对李志强非法开庭。审判长是刘印江,审判员是王茜,陪审员是冯霞,书记员是王青,德城区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李伟峰、张忠星出庭支持公诉。法庭上只允许李志强的妻子一人参加旁听,其余都是他们安排的人。在没有律师的情况下,李志强儿子作为辩护人为父辩护。
非法庭审后,李志强家属多次去德城区法院交涉,找到副院长曲培华,其态度蛮横,说李志强在「洗脑班」(二零零二年前后李志强曾被非法绑架到看守所和洗脑班,曲培华是做转化的头目)不是转化吗?政府不让炼不知道吗?等鬼话。又找法官,王茜表示,短时间内不会出结果,出结果也是不好的结果,你们老老实实在家呆着不要去外面贴「小广告(不干胶)」。
二零一五年四月一日,法院通知家属说李志强被判刑四年。当家属表示要上诉时,王茜说,这不是我能决定的,这个结果是我们和「上边」研究的结果,你们上诉也没用。
故城法轮功学员王建平,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六日,在德州市德城区法院第二次非法开庭,承办法官是王茜(非法审判李志强的法官)。此前(8月19日)曾第一次开庭,但因证据严重不足,事实非常不符而被迫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