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11
编号:
E000089665
中文姓名:
郭为民
姓名拼音:
Guo Weimi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浙江省第二监狱
工作单位地址:
省二监指导员:张建江(警号3304573)
省二监狱警支队:王兆雷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浙江省第二监狱大队指导员

大约二零零二年三月,田新芳被乐清市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同年三月十五日,即被关进浙江省第二监狱。

第二天早饭后,田新芳被强制与另一位没“转化”的法轮功学员朱新民一起面壁罚站两小时,然后强迫看污蔑大法和师父的造谣录像。其他人则被强制参加奴役劳动。

大约过了一星期,大队指导员郭为民找田新芳最后一次谈话:“你到底认不认罪?”对田新芳说,认罪就在所谓的思想汇报下边落款处写上“罪犯”两个字,不写就马上送禁闭室。田新芳说:“我不写。”他说:“那好,送他去禁闭室,带上东西。”这都是他们事先安排好的迫害手段。

禁闭室房间约三平方米,大小便都在里面,四周钉上了软的黑色橡皮胶(防自杀),上下很高象个天井地狱,没有窗户,只有一盏长年亮着的灯泡。

两名狱警把田新芳关进禁闭室,再次问:“你认不认罪?”田新芳说:“我不认罪,我们是被迫害的……”话还没说完,他的高压电警棍就开始肆虐,电田新芳的脖子、腰,电的就象蛇咬的一样疼。

第二天,狱警拿来所谓揭批法轮功的“转化”材料,让田新芳看,田新芳拒绝看。晚上,郭为民叫来电田新芳的狱警,再次用电警棍电田新芳。此后,每天强制田新芳面壁连续罚站十六小时(早上五点到晚上九点,中间即使吃饭也要站着吃),站的时候身体不准晃动,一天下来,整个双脚又酸又疼又麻。

由于长时间罚站,前脚掌用力,左脚大脚趾的指甲沟处可能压力太大,左脚趾扎进肉里,造成感染、肿胀、溃烂。从此,这只左脚再也没有好过,一直到四年后走出监狱黑窝。

被关九天禁闭室出来后,田新芳的左脚发炎越来越严重,肿的越来越厉害,到后来甚至不能穿鞋子,最后只能穿大头皮鞋,被强制劳动时,一碰到它就很疼很疼,有时还会流出血来,走路时,左脚不敢用力,因此,走起路来总是一瘸一拐的,仍被强迫奴役劳动、跑步、走队列等。有时夜里脚趾的指甲沟里流出许多脓血。特别到了夏天劳动时,还要穿大头皮鞋,或者胶鞋,在外40oC高温下汗流如注,汗水淌进鞋里,和脚趾溢出的脓血水溶合在一起,袜子粘在脚趾上脱不下来,要慢慢的撕,有时脚上的烂肉都会撕下来。田新芳从不把它当回事,狱警和包夹看对田新芳来硬的不行,就开始想另外的办法迫害田新芳。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浙江省第二监狱对我的洗脑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5/22/浙江省第二监狱对我的洗脑迫害 -309846.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