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一年八月五日,一群警察凭一张无人签字的搜查证明(被王丽杰在楼下撕毁),对吉林省法轮功学员王丽杰非法抄家后,将她连人带物绑架到敦化市民主街派出所。不回答户口所在地,警察郑大伟左右开弓打她的脸,导致她的脸部肿胀、麻木。晚上,派出所所长王建平用四、五根点燃的香烟熏她,令她呼吸困难;后来郑大伟、王建平轮番用电棍击打她的手、身上、腿、脚趾头,屋子里充满皮肤被电击的焦糊味;警察孙东根强迫她以半蹲式双手抬举站立,腿一站直就被他踹弯,折磨的她汗流满面。后来他们把她绑坐在老虎凳上。
第二天下午,他们把王丽杰关进敦化市看守所。在这里有七、八名法轮功学员,分两个监室关押。在看守所,她经历了两次非法提审。第一次是他们要她在逮捕令上签字,她拒绝。警察郑大伟把她带回派出所,他在刑讯室门口,又拚命打她的脸,累得气喘吁吁地说:“你不是不服吗?我豁出去脱掉这身皮!”然后开门,把她推上老虎凳,铐上双手,又来一个警察叫张峰,他抓住王丽杰的头发用力向后拉,警察郑大伟拿起大号电棍,用电棍顶部的铁尖顶着她的门牙猛击,瞬时她感到从头到心脏的那种剧烈刺痛,无法承受,痛苦使她立刻半屈着身体站了起来,大呼:“师父救命呀!”他俩立即停了下来,郑大伟放下电棍,双手不住地往老虎凳上的小桌面上抹她无法看见的东西,惊恐地说:“你师父为你流血了!”而张峰则慌张蹿出门。后来郑大伟瘫坐在椅子上,面对她低着头,她镇定地说:“你打也打了,你骂也骂了,还要怎样?”他走出门,取回一张表,她说他写,写下了:“法轮功不是邪教,是信仰。”而后他们又把她送回看守所。在看守所前台,一狱警见她的嘴肿得高高的,气愤地对郑大伟说:“以德服人!”他垂着头不说话,带着她往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