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四年十月十一日,区检察院助理检察员杨文娇到段家,对法轮功学员段志虎进行“取保候审”一年的书面通知。段志虎提出为期一年的“取保候审”,我已到期,为什么又是什么“取保候审”呢?杨文娇回答:去年(二零一三年)是公安局“取保”,今年是检察院对你“取保”一年。杨文娇又说:你可以请律师,我们走法律程序。
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三日上午,金川区检察院的杨文娇和龙首公安分局国保科的李德志,共四人到段志虎家进行非法笔录,段志虎正告他们:信仰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修炼法轮功在中国是合法的,应当得到执法机关的保护,而不是迫害。面对段志虎提出的问题,在场的人无一解答。
二零一五年新年刚过,由于金昌市公安局副局长张永生及其手下一帮人,几乎天天上门骚扰,段志虎被迫外出打工,妻子女儿流落他乡。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下午,大法弟子石胜荷(女,76岁)在路上行走时,被金昌市公安局龙首分局恶警代宝吉和另一警察劫持到金昌市金川区检察院,伙同区检察院杨文娇,对大法弟子石胜荷非法审讯,逼问真相币和真相资料的来源,因为今年1月石胜荷在超市买菜回家时,被恶警代宝吉等绑架并抄家、抢走大量真相币、大法书籍及千元现金。
石胜荷拒绝配合,区检察院杨文娇(女、职务不祥)说:你可以请律师,石回答:钱被你们抢去了,我没钱请律师。之后由代宝吉把石胜荷送到家附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