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89810
中文姓名:
申英
姓名拼音:
Shen Yi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沈北新区虎石台镇文化社区
工作单位地址:
邮编:110122
电话:024—89879603
书记:申英13079286963,住虎石台镇
人员:彭镇024-89879603,住新城子
近照:
家庭住址:
住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镇,联系电话:13079286963
迫害事实:
辽宁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镇文化社区书记。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二日午后,法轮功学员任秀琴到超市的路上,将一张“全球华人新年晚会”的光碟送给申英。申英即找来单位同事彭镇(男,五十多岁)跟踪任秀琴,之后打电话给派出所,致使任秀琴在超市被虎石台派出所警察吴连勇、吴志诚绑架。三月十三日下半夜二点钟左右,任秀琴被劫持到沈阳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

对于申英、彭镇陷害任秀琴的卑劣行为,政法委副书记佟常清专门开会“表扬”。之后沈北新区政法委、“610”操控沈北新区检察院,对任秀琴进行非法起诉、非法庭审迫害。

二零一五年六月五日,沈阳市沈北新区法院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任秀琴进行非法庭审。法官电话通知任秀琴的丈夫和女儿进法庭,任秀琴的几个姐妹也要一同进去旁听,但是只有一个妹妹被允许。法庭内坐着法官、公诉人两名法警和几个不认识的人,恶告任秀琴的申英和彭镇也坐在庭内。

九点十分左右,戴着手铐和脚镣的任秀琴被两警察带进法庭,她面容依旧祥和善良。女儿喊了一声“妈”,便泪如雨下,丈夫老杨看到妻子也流下眼泪。

非法庭审开始后,公诉人木讷地读着“起诉书”,法官的问话更显苍白无力。这显然就是一场“作秀”。

对于“起诉书”中的荒谬指控,任秀琴坚决予与否认。她语气平和而坚定的说:我给申英“全球华人新年晚会”光盘,是因为里面的歌舞演出是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非常精彩,没有什么分裂国家统一,诽谤他人的内容。这时坐在旁听席上的老实巴交的丈夫老杨也禁不住喊了一声:对,里面就是唱歌跳舞。任秀琴接着说:从我家搜到的东西我不承认,因为他们抄家时我根本没在现场。至于彭镇,我不认识他。

这时律师走向前问任秀琴:你为什么炼法轮功?任秀琴说:我原来身体不好,有很多种病,脾气也不好,我通过炼法轮功,按真善忍要求自己做好人,不但身体好了,脾气也好了,炼法轮功使我身心受益。

律师辩护说:《宪法》第36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2005年4月9日公安部颁布的《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织若干问题的通知》,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档中明确认定的14个邪教组织中也没有法轮功。而且我的当事人她就是一位普通农村妇女,她没有权利、也没有能力破坏法律实施。她学炼法轮功是为了强身健体。”

最后律师说:如果这个社会都象炼法轮功的一样,按“真善忍”做好人,那么这个社会就变好了。并再次重申:“我的当事人没有罪!”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11/19/沈阳市任秀琴被非法判三年-已上诉-319355.html
律师:我的当事人无罪——记沈阳任秀琴遭非法庭审实况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6/14/律师-我的当事人无罪-310882.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5/29/沈北新区公检法欲庭审迫害任秀琴-310148.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