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89817
中文姓名:
吴迪
姓名拼音:
Wu Di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沈北新区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区号:024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中央路71号,邮编:110121
检察长:王军13804998455、89600357。
前检察长:孟秋野89600357、13940089255。
副检察长:任革18002495308、89869988;王文革13840087000、89749777、89601555;杨琦13504907433、89749966;柳晔13998106023、89749866;李红卫13940242025、89869880;杨巍13940496207、89862199;王强利13940406050、89864176。
政治处主任:亢荣东13940018676、89749988办、89606989宅;崔秀军89863729、13591435017。
纪检组长:高岩13998256116、89869610办。
起诉科科长:李景霞
公诉人:李景霞18002495353、98862670办,王兆国18002433799、89863526办,于绍国18002433677、89863526办。
近照:
家庭住址:
吴迪,电话:024-89867120
迫害事实: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检察院检察官。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二日,法轮功学员任秀琴被虎石台派出所警察吴连勇、吴志诚绑架。任秀琴遭到派出所警察抄家、非法提审,之后送到沈阳市第一看守所非法关押。参与提审的警察有:孙瑜、张莉、李成旭、戴富、刘铁春。办案警察有张萌、王铁柱。参与审理任秀琴案的沈北新区检察院检察官:吴迪。 

二零一五年六月五日,沈阳市沈北新区法院对善良的法轮功学员任秀琴进行非法庭审。九点十分左右,戴着手铐和脚镣的任秀琴被两警察带进法庭,她面容依旧祥和善良。女儿喊了一声“妈”,便泪如雨下,丈夫老杨看到妻子也流下眼泪。

非法庭审开始后,公诉人木讷地读着“起诉书”,法官的问话更显苍白无力。这显然就是一场“作秀”。

对于“起诉书”中的荒谬指控,任秀琴坚决予与否认。她语气平和而坚定的说:我给申英“全球华人新年晚会”光盘,是因为里面的歌舞演出是弘扬中国传统文化的,非常精彩,没有什么分裂国家统一,诽谤他人的内容。这时坐在旁听席上的老实巴交的丈夫老杨也禁不住喊了一声:对,里面就是唱歌跳舞。任秀琴接着说:从我家搜到的东西我不承认,因为他们抄家时我根本没在现场。至于彭镇,我不认识他。

这时律师走向前问任秀琴:你为什么炼法轮功?任秀琴说:我原来身体不好,有很多种病,脾气也不好,我通过炼法轮功,按真善忍要求自己做好人,不但身体好了,脾气也好了,炼法轮功使我身心受益。

律师辩护说:《宪法》第36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2005年4月9日公安部颁布的《关于认定和取缔邪教织若干问题的通知》,以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档中明确认定的14个邪教组织中也没有法轮功。而且我的当事人她就是一位普通农村妇女,她没有权利、也没有能力破坏法律实施。她学炼法轮功是为了强身健体。”

最后律师说:如果这个社会都象炼法轮功的一样,按“真善忍”做好人,那么这个社会就变好了。并再次重申:“我的当事人没有罪!”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律师:我的当事人无罪——记沈阳任秀琴遭非法庭审实况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6/14/律师-我的当事人无罪-310882.html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5/5/29/沈北新区公检法欲庭审迫害任秀琴-310148.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