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以罚款、保证金的手段勒令大法弟子交纳的人民币总计数额高达48万4千9百33元,绝大多数没有任何手续,个别的只是给了张白条子,实际数字更高。
6)城关镇派出所:4万多元,直接责任人:原所长:周庆华、李广东、柳立辉、杜景安(副所长)和指导员:刘二、王云芳。
2000年7月凌源市凌河乡公安派出所(现更名为城关镇派出所)所长周庆华、指导员刘二愣(外号)、干警杜井安等人,到家里将李春荣非法绑架、抄家、搜走大法书籍,并把她送到凌源市第二看守所非法关押,拘留半个月。她的精神受到了严重摧残,身心遭到了极大的打击。在这种情况下,被丈夫接回三天后,得了脑出血,离开人世。
2000年10月凌源市法轮功学员于秀春去北京证实法,被城关镇派出所所长周庆华,刘指导员、副所长杜井安等恶警抓捕,送入凌源拘留所,又于2000年11月初送往辽宁省马三家劳教所劳教。
在马三家劳教所,于秀春被折磨得精神失常,后恶警通知家人接回。被家人接回后不久,2001年7月8日,于秀春便去世了。